• 部首
  • 笔画8画
  • 部外4画
  • 结构上下
  • 仓颉BSD
  • 四角20507
  • 郑码PVXB
  • 五笔EVHJ
  • 造字法
  • 五行
  • 笔顺 
  • 异体字      
  • (简体字: :基本汉字。
    ”异体字有:
    基本解释:
    1. “争”的繁体字。
    2. 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·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·卷二十二·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    3. 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·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
    4. 辯論。如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·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·卷五十五·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
    5. 相差﹑差別。唐·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·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
    6. 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·仲春紀·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
    7. 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·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·鍾嗣成《一枝花·生居天地間套·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

    字源及字形演变:说文解字 >

    甲骨文
    1/2
    战国文字

    篆文
    1/2
    隶书

    楷书

    简体

    甲骨文字形从二手(又)、中有形。上下二手表示彼此相对,形则是表示二手互相牵引拉扯的意思,是个虚构的符号。战国楚系文字虽然二手相对之形较不明确,但彼此牵引的样子仍然可见。秦系文字作「」,则将上部的一手改作「日」,牵引拉扯的符号则贯穿于另一手中,字形楷定可作「?」,两手相争的样子隐而不显,为隶书「」形之所本。篆文字形改为上爪下又的「?」,牵引的符号则变为丿,而为隶书「」形之所本。楷书字形则又将丿改为竖笔带勾的「亅」。在六书中属于合体指事。大陆通行规范字作「争」。

    英文翻译:
    to strive for; to argue or debate; to vie for; how or what (literary); deficient or lacking (dialec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