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从大,「大」即人,而以「」、「」表示人头顶之上的地方,是虚构的指示符号。金文与甲文构形同意。战国文字于「大」上则皆作二横笔,其中作「」者,则与隶书、楷书同形。篆文则将大上二横划作一笔,然构字之意并无不同。隶书中或有作「」者,历来字书皆以为是「天」的古文,金文「天」字另有作「」者,将其圆笔拉长为横划,或许即「」字之所本。在六书中属于合体指事。